在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梅仙镇天鹅村,一场持续了20年的林地纠纷近日引发社会关注。据《纳税人报》报道,自200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以来,天鹅村部分村民发现自己应有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大幅“缩水”,甚至凭空消失,总计约3000亩林地不知去向。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失踪”的林地疑似被错误登记到了邻村雁影村名下,而多年来国家发放的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的去向也成了未解之谜。村民们多次向村干部、镇林业站和上级部门反映,却屡屡碰壁,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场跨越世纪的林地“悬案”,暴露出基层林权管理中的诸多漏洞和问题。

2005年林改发证,村民发现林地“缩水”。2005年秋季,平江县梅仙镇天鹅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村民发放《林权证》(即《生态公益林承包与管理合同书》)。然而,部分村民领证后惊讶地发现,自己名下位于燕子崖一带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比改革前“分山到户”时登记的面积少了许多,有的甚至完全没有了记录。更有甚者,几户村民共用一本林权证,各自的林地界限和面积含混不清。
面对林权证上的数据与实际不符,村民们纷纷向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询问原因。然而,时任村支书刘某绵对村民的质询不予回应,镇里分管干部也是含糊其辞,镇林业站长更是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答复。村民们初次意识到,自己世代赖以生存的山林可能出了大问题。
一份绿色封面的《江县生态公益林承包与管理合同书》
20年持续追讨,问题久拖不决。面对林地莫名“失踪”,天鹅村的村民们没有放弃。此后20年间,他们不断向村、镇乃至县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明真相、补发林权证。一些村民还走上了信访之路,希望借助上级政府的督促来讨回公道。然而,村民们的诉求仿佛石沉大海,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据村民回忆,这些年来他们“问了无数次,跑断了腿”,但得到的答复要么是敷衍拖延,要么是相互推诿。直到2024年5月,在村民的持续追问和多级信访压力下,时任梅仙镇林业站长江某才勉强给出一个解释:“雁影村那块山是按行政界限划分的,(天鹅村)没发证总有几个原因,要么是发错了,要么是界址错了,发错的原因是部分村民不在家。”对于这样的答复,村民们并不买账。
有村民质问道:“70多岁的老人能去哪?这么多户都没接到通知,当时上山划界址是怎么进行的?”显然,所谓“部分村民不在家”导致漏登的说法难以服众——村民们指出,当年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人常住,只有年轻人外出打工或读书,留守的老人孩子都在,不可能集体“失联”。
邻村支书名下出现异常大面积林地。随着调查深入,一个更大的疑云浮出水面:天鹅村“消失”的林地,疑似被错误登记到了邻村雁影村村民万某花名下。70多岁的村民刘术生提供的雁影村2007-2013年生态公益林补贴发放表显示,万某花在2007年领取了1300亩林地的补贴,2008年激增至1794亩,2011年进一步达到1828亩,而到了2012年又骤减至7亩。这一数据变化极不正常,其补贴面积在2011年达到峰值,随后急剧下降。
调查获知,万某花在2005年至2015年左右担任雁影村党支部书记,其丈夫周某群为家庭户主。耐人寻味的是,到了2013年,补贴表上万某花的名字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周某群名下仅35亩林地补贴。据记者走访了解,在梅仙镇当地,一般村民家庭承包的林地面积很少有超过100亩的,超过1000亩的更是闻所未闻(除非是后来流转承包大片山林)。这意味着,万某花名下一度出现的上千亩林地极有可能并非其个人合法承包所得,而更像是“挂空”在其名下的异常登记。
2011年雁影村生态公益林补贴发放表,其中某村民补贴面积异常突出
村干部承认林地被“划转”,但细节成谜。面对村民和媒体的追问,时任天鹅村支部书记刘某绵终于承认,天鹅村部分林地的林权证确实办到了相邻的雁影村名下,但具体办到了谁的户头上,他始终不肯透露。对于这些年“挂空”林地的国家补贴资金到底被谁领走了,刘某绵也拒绝指认。
村民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刘某绵在被问及林地补贴去向时避而不谈,仅承认自己曾拿走过村民三年的土地直补款,理由是村民拖欠了村里的“一事一议”筹资款。他甚至私自拿村民专门用于领取国家补贴的银行存折去取钱,声称用于村内公共事务,但从未与村民对账或公示开支情况。村民们对此极为愤慨,认为这是典型的挪用侵吞行为。而对于更关键的林地补贴,刘某绵始终三缄其口。
与此同时,梅仙镇原林业站长江某也向记者证实,天鹅村的林地确实有一部分被“划到”了雁影村,但具体划转了多少亩、登记在谁名下,他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截至目前,这3000亩林地究竟“流落”何处、近20年的生态公益林补贴到底进了谁的腰包,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村民们多年来奔走呼告,等来的却是一笔糊涂账。这起离奇的林地“失踪”事件,也由此成为当地一起悬而未决的“林权悬案”。
平江天鹅村林地“失踪”事件之所以拖延20年未能解决,背后折射出多重问题,既有基层行政机关的失职渎职,是否有可能隐藏着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
1. 林权登记发证程序严重违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林权登记发证必须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确保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争议方可确权发证。《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明确要求,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林地所在地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监督。然而在天鹅村林改过程中,这些法定程序似乎被大大简化甚至忽略了。
村民反映,他们从未收到任何上山勘界或领证的通知,许多人直到别人都拿到林权证后才发现自己的林地没了。所谓“部分村民不在家”导致漏登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正如村民所质疑的,如果村民未到场,当时的林地界址是如何划定的?公示公告又是否真正进行过?显然,在这起事件中,林权登记的申请受理、现场勘界、张榜公示等环节要么缺失,要么流于形式,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这直接导致错误登记无法及时被发现和纠正,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2. 基层干部推诿塞责,行政不作为。村民林地被错登后,先后向村支书、镇驻村干部、镇林业站等求助,但均未得到应有重视和处理。村支书刘某绵面对村民质询选择沉默回避,镇林业站长江某起初对问题也是避而不谈,直到多年后才给出一个敷衍的解释。可以说,从村级到镇级,相关责任人员都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
按照《森林法》和《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对于林权争议,基层政府有责任及时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然而在本案中,基层干部对村民诉求消极应付、久拖不决,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3. 疑似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天鹅村3000亩林地错划至邻村,绝不是简单的工作失误所能解释的。从万某花名下异常的补贴数据可以推测,有人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将原本属于天鹅村集体或村民个人的公益林地违规登记到自己或他人名下,从而套取国家每年发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万某花作为时任雁影村支书,在2007-2011年间名下突然出现上千亩林地补贴,随后又迅速消失,这种“大起大落”的异常情况十分可疑。如果这些林地确属天鹅村所有,那么万某花领取的巨额补贴就涉嫌不当得利甚至贪污。
即便万某花本人未直接获利,这些补贴资金的实际去向也令人关切——到底是被截留挪用,还是落入了其他个人腰包?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但从村民多年追讨无果、关键信息被隐瞒的情况看,这起事件背后很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或利益输送。
4. 监管缺位与责任追究不力。值得反思的是,为何一起涉及上千亩林地的权属错误,竟然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无人纠正?除了基层干部的失职,上级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林业、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对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应对登记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如果当初发证后能及时检查,这一明显异常本应及早发现。然而,相关部门似乎并未尽到监管之责,以致错误登记长期“潜伏”。此外,在村民反复信访反映问题后,县、市有关部门虽有所介入,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暴露出对基层林权纠纷处理的督办力度不够,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
平江天鹅村林地“失踪”事件表面上是林权登记错误,实则反映出基层治理中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风险。从登记程序违规、干部不作为,到可能的权力寻租,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加剧了村民的损失和不满。如果任由这类问题滋生蔓延,不仅村民的合法权益无从保障,更会动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影响乡村的和谐稳定。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守护好每一寸林地,关乎生态环境,更关乎农民的生存发展。基层林权管理容不得半点马虎和私心。只有痛定思痛,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真正让每一片山林都权属清晰、每一笔补偿都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安心地吃上“生态饭”、走上“致富路”。
山还是那片山,林还是那片林,只有让每一寸青山都有明确的守护人,每一份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让绿色财富真正成为农民的幸福不动产,成为乡村振兴的生态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