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水智能”)创业板IPO将于12月16日上会迎考。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募集资金约5.87亿元,用于高精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然而,公司经营与治理层面的一系列状况,正成为市场和监管关注的焦点。
从财务表现来看,尚水智能在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营收持续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呈现“过山车”式波动,2024年同比骤降34.9%;同时存货规模不断膨胀,2025年上半年已突破1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持续处于高位。此外,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86.59%、72.70%、68.46%和67.52%,尚水智能称,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公司的合同负债金额较大,与公司的结算模式有关。
比财务数据更引发讨论的,是尚水智能历史上一次股权转让中出现的显著价差。2020年9月,中航基金以每股12.17元的价格转让了所持股权,而在同一时期,股东闫某军、张某波二人的转让价格却仅为每股1.28元,差价接近十倍。这一悬殊差异遭到了深交所对其合理性的问询。公司的解释是,两笔交易背景不同:中航基金的转让是依据此前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执行,其价格包含了投资本金及年化8%的收益;而闫某军、张某波二人作为原回购义务的连带责任人,经协商以接近当时净资产的价格转让股权,同时股权受让方承接了其原有的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强调,相关交易经过了股东会的一致同意,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具有商业逻辑上的合理性。
此外,尚水智能子公司的合规记录上也存在一些瑕疵。公开信息显示,尚水智能子公司尚一智能在2019年因两起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涉及废水超标直排外环境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该涉事子公司已于2021年1月注销。
净利润“过山车”,存货冲破10亿,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位
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尚水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3.97亿元、6.01亿元、6.37亿元、3.98亿元,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然而,同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堪称“过山车”:分别为9772.15万元、2.34亿元、1.53亿元和9370.62万元。其中2023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但2024年较2023年显著下滑34.9%。尚水智能在招股书中称,这一波动主要受到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毛利额变动等因素影响。

图片来源:尚水智能招股书
与净利润波动相伴的是不断膨胀的存货规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尚水智能存货账面价值从6.18亿元一路增长至8.79亿元、8.85亿元,并于2025年上半年突破10亿元,达到10.37亿元。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始终处于高位,分别为48.13%、61.95%、58.45%和63.42%。尚水智能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预计未来存货规模仍将进一步增长。若公司未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导致营运资金占用增加、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尚水智能的资产负债结构亦引人关注。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86.59%、72.70%、68.46%和67.52%。尚水智能在招股书中称,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公司的合同负债金额较大,与公司的结算模式有关。尚水智能强调,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在手订单较多,使得各期末合同负债金额较高,同时采购规模增加使得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余额较高,综合作用使得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
股权转让近“十倍差价”合理性引监管质疑
尚水智能实际控制人为金某东,合计控制公司51.15%的表决权,金某东担任公司董事长。
然而,2020年9月,尚水智能股权转让价格出现“同企异价”引发市场关注。根据披露,闫某军、张某波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以每股1.2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株洲聚时代、吴某和李某华;与此同时,中航基金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则以每股12.17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株洲聚时代、吴某、李某华及金某东。两者价格相差近十倍,对此,监管要求尚水智能说明不同股东之间的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尚水智能在回复中解释,价格差异主要源于不同的定价依据与背景。当时尚水智能已研发出技术含量较高的循环式高效制浆产品,且新能源行业估值整体处于高位,中航基金按照投前4.65亿元的估值进行投资。然而随后公司产品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叠加2019年起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在该年度出现经营亏损。在此情况下,中航基金依据相关补充协议,要求金某东、闫某军和张某波回购其股权。最终经协商,中航基金以投资本金加上年化8%的利率退出,因此形成了12.17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
而闫某军与张某波二人,原本作为中航基金投资的连带回购义务人,需要与金某东共同承担回购责任。经过协商,二人无需直接履行该义务,而是以接近当时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转让所持股权——参照2020年6月末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0.87元,按照1.2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株洲聚时代、吴某、李某华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同时株洲聚时代、吴某和李某华代替闫某军和张某波,与金某东一起按照中航基金投资本金加年化8%利率的标准回购了中航基金持有的尚水智能全部股权。
此外,尚水智能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援引了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指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且公司章程并未禁止转让价格存在差异。此次股权转让已于2020年9月26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认为价格差异因具体背景与约定不同而产生,具有商业合理性。
子公司因环保违规被罚并于2021年注销
在绿网公开的环境信息记录中,尚水智能子公司尚一智能2019年因两起环境违法行为,接连收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出的罚单。
处罚事由为尚一智能新增的客户展示中心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研发活动,且排放的废水中多项因子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被处以11万元罚款;就在同一天,尚一智能收到了第二份处罚决定,调查显示,该公司客户展示中心擦洗设备产生的黑色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尚一智能院内东南角空地的两个废水储水桶内,并最终经由厂区雨水沟、雨水井及地下公共管道,直接排入外环境,汇入西边洋河左支流,导致河水出现发黑现象。监测数据再次印证了其排放废水的污染性。基于其违法情节与裁量标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了罚款50万元的严厉处罚。

图片来源:绿网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信息显示,尚一智能已于2021年1月6日被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