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44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新材”)的首发事项。
据悉,创达新材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热固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环氧模塑料、液态环氧封装料、有机硅胶、酚醛模塑料和导电银胶等电子封装材料,广泛应用于半导体、汽车电子及其他电子电器等领域的封装,同时提供电子行业洁净室工程领域环氧工程材料及服务。
据招股书显示,创达新材拟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封装用关键配套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截图来源于创达新材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创达新材还存在以下疑点,利润对税收存依赖,现金流恶化;独董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因未批先建和税务问题遭行政处罚。
利润对税收存依赖,现金流恶化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创达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132.73万元、34,481.10万元、41,904.61万元和21,146.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72.69万元、5,146.62万元、6,122.01万元和3,318.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53.85万元、4,624.67万元、5,877.95万元和3,208.72万元。
报告期内,创达新材业绩呈现增长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净利润上对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依赖。
报告期内,创达新材及子公司嘉联电子、惠利电子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均享受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公司安置残疾职工,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由税务机关按公司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1,254.08万元、1,636.18万元、1,751.67万元和872.7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88%、28.49%、25.00%和23.46%,占比较高,在2022年甚至超过50%。
虽然创达新材业绩在增长,但是公司的现金流却呈现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42.65万元、4,917.94万元、5,161.34万元和2,255.64万元,不断下降。
独董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规定,创达新材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职业经历(应包含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负责内容及重大工作成果),现任职务及任期,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创达新材的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薪酬情况,同时创达新材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创达新材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
徐征现担任创达新材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徐征现还同时担任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集创”)成立于2008年9月,据北京集创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25年12月5日,徐征开始担任北京集创董事。拜默实验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默实验”)成立于2012年8月,自2016年2月开始,徐征就一直担任拜默实验董事。同时天眼查还显示,北京集创和拜默实验董事徐征与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征为同一人,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创达新材独立董事徐征兼职企业。因此北京集创和拜默实验也系创达新材独立董事徐征兼职企业,但是创达新材招股书对北京集创和拜默实验却只字未提。
另外,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北京集创和拜默实验还应该认定为创达新材关联方,因此创达新材此举还涉嫌遗漏关联方。
因未批先建和税务问题遭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创达新材子公司因未批先建以及税务问题遭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其经营管理能力上还存在不少的漏洞。
2023年6月2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锡新环罚决[2023]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创达新材子公司嘉联电子因电子电器用环氧封装材料技改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已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后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20,958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双税税简罚[2023]12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创达新材子公司成都创达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后被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