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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机IPO:业绩稳定性频遭问询 曾因信披违规被监管警示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消息,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机”)IPO申请将于2026年1月5日迎来上会。晨光电机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066.67万股,募集资金3.99亿元,与此前披露的5.2亿元相比,降幅为23.31%。

此次申请上市,晨光电机营业稳定性遭两轮问询。同时,公司应收账款由2022年的1.53亿元增至2024年的3.0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在40%左右。此外,2025年6月25日,晨光电机还因违反信披规定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下调23%,募资合理性遭两轮问询

晨光电机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微特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图片来源:晨光电机关于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晨光电机拟募集资金5.2亿元,用于高速电机、控制系统及电池包扩能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额分别为4.66亿元、0.54亿元。不过,根据招股书上会稿显示,上述两个项目募资额分别调整为3.7亿元、0.29亿元,合计3.99亿元。

据此测算,晨光电机募资额调减1.21亿元,调减幅度23.31%。

在两轮问询中,北交所均要求晨光电机说明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

对此,晨光电机回复称,公司产能利用率由2022年的63.10%上升至2024年的83.49%,整体呈上升趋势且处于较高水平,产能瓶颈显现,急需募投项目扩充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及客户需求。

此外,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1.08亿元,消化周期在30-60天,消化速度相对较快,预计在2025年下半年确认收入。不仅如此,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下同),公司产品销量呈上升趋势,为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营收增长、毛利率下滑,业绩稳定性被追问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晨光电机营业收入分别为4.95亿元、7.12亿元、8.27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9.23%,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4.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7%。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2024年,公司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840.84万元、7075.87万元,同比增长46.23%、-19.96%,波动明显。

晨光电机在问询函中表示,公司收入增长的原因是,下游清洁电器需求增长,公司产能扩张,客户资源的不断积累与拓展、产品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而毛利率下滑、期间费用增加、越南子公司亏损是2024年公司收入增长但归母扣非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图片来源:晨光电机招股说明书

北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要求晨光电机说明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

晨光电机表示,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可持续,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合计分别为1.8亿元、2.61亿元、2.99亿元和1.72亿元,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公司新客户订单持续放量、丰富的产品矩阵、较高的产品复购率、充足的在手订单带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期后业绩下滑风险较小。

此外,2022年至2024年,晨光电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24%、22.77%、19.69%,呈下降趋势。而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6.07%、26.94%和26.42%,波动较小。

图片来源:晨光电机关于首轮问询函的回复

北交所在首轮问询函中要求晨光电机说明毛利率下降幅度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晨光电机解释称,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客户类型等不同所致。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超40%

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各期末,晨光电机应收账款分别为1.53亿元、1.89亿元、3.01亿元和2.91亿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88%、38.80%、48.78%和47.94%。

图片来源:晨光电机招股说明书

在首轮问询中,晨光电机被要求说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匹配性。晨光电机在回复中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但变动幅度存在差异,原因为,2023年,客户在约定的信用期前支付货款,公司则根据客户提前回款时间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一定的现金折扣。如剔除该部分提前回笼资金影响,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3.09%,与当期营业收入增幅基本一致。

图片来源:晨光电机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扩张,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呈上升趋势,2024年第4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而该部分应收账款基本处于信用期内,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随之增加。2024年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4928.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6.93%,主要是因为部分客户因临时资金周转未能及时回款和部分境外客户因所在国家或地区外汇管制或国际结算不便未能及时回款。

曾因信披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据浙江证监局官网消息,2025年6月2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官网

警示函显示,2022年2月、3月,晨光电机关联方深圳腾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票据背书方式向公司付款624.48万元。2025年4月23日,晨光电机司披露《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2024年度关联交易公告》,但未披露前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产生原因,后于2025年6月18日补充披露。

这一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晨光电机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某宽、时任财务总监潘某正、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某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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