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国际陆港大厦的山东天樾物流有限公司,近期卷入一起劳务纠纷。求职者刘源最初应聘的是“日薪500元”的货运司机岗位,却在公司运作下,签订了近10万元的购车贷款,购入一辆市场估值仅4万余元的库存面包车。
在当地派出所介入调解、公司一度同意“全额退车”后,该公司却突然推翻承诺,拒绝履行协议并失去联系。
招聘名义下的车辆“代购”
2025年11月初,刘源在58同城平台看到招聘信息,前往天樾物流参加面试。据刘源回忆,面试过程中招聘人员并未详细审核其从业资质,而是迅速将话题转向“用车方案”。
对方先用“保底日薪500元”作为吸引,随后算了一笔账:声称租车月成本达3000元,而如果通过贷款自行购车,月供仅需一千余元,且车辆最终归个人所有。在这一“购比租划算”的话术引导下,急于求职的刘源放弃了租车选项,同意了贷款购车方案。

在对方催促下,刘源签署了一份《车辆代购委托服务合同》。这份盖有天樾物流公章的合同显示,车辆总费用高达9.8万元,其中包含了上牌费、委托服务费及“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费”等多项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刘源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并未实际接触汽车销售终端。他告诉记者,一直没有进入任何汽车4S店,也未见到车辆的真实价格标识,所有环节均由天樾物流“代购”完成。这种操作模式直接阻断了求职者了解市场真实价格的渠道,同时也掩盖了车辆的实际销售定价。
“零首付”背后的连锁贷款
为筹措近10万元购车款,无固定收入的刘源在天樾物流引导下,于数日内签署了两份性质不同的贷款协议,形成了“组合贷”操作。
2025年11月9日,刘源首先签署了总价9.8万元的代购合同。合同条款显示,这笔款项不仅包含车价,还囊括了“账号服务费”“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费”等多个附加项目。
随后,刘源通过济南一家银行办理了一笔3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作为首付;三天后,他又向奇瑞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了7万元车贷用于支付尾款。

然而,在提交给金融机构的文件中,车辆本身的价格被标注为8.6万元。这意味着,即便扣除约1.2万元所谓的“服务费”,车辆的申报价格依然达到8.6万元。刘源最终获得的是一辆2024年款“雷驰V70”新能源封闭式货车。

新黄河记者核查车贷资金流向时,发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第三方。奇瑞汽金的电子融资单据显示,这笔7万元车贷对应的“经销商”为“山东恒冠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以购车为由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我们不卖车,只做金融服务。”一家不销售汽车的咨询公司出现在“经销商”栏目中,而车辆溢价产生的数万元差价最终流向何处,目前尚未明确。
涉事公司承诺退车后失联
所谓“高薪”承诺最终也未能兑现。入职后,刘源发现工作内容从单纯送货变为需自行装卸货物,工作时间也大幅延长,而实际收入在扣除充电成本和贷款月供后所剩无几。
因无力偿还双重贷款,刘源向济南市历城区董家派出所报警。在警方调解下,天樾物流方面曾当场口头承认合同作废,并同意“收回车辆、承担贷款损失”。然而,当刘源离开派出所后,该承诺随即失效。到了约定办理退车手续的时间,公司负责人贾某先是多方推诿,随后彻底失联,拒绝履行调解协议。
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赵纪秀律师分析,此类案件往往具有较强的迷惑性,涉事公司通常借助“合法形式”掩盖真实目的。
“这些公司常会要求求职者按照既定话术,录制‘自愿购车、无人承诺高薪’的视频。这种做法,恰恰暴露了其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赵纪秀表示,尽管披着合同与录像的外衣,但如果车辆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公允价值,且公司无法证明其拥有所承诺的物流承运能力,那么该行为本质上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天眼查显示,涉事的天樾(山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为1010万元人民币,但参保人数显示为0人。该公司近期发生了密集的工商变更。就在刘源签署购车合同后的数日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杜世净变更为贾林宽,同时完成了注册资本及高管人员的调整。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日被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刘源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的“招聘变售车”模式在多地被媒体曝光。公开报道显示,部分地区已将此行为纳入刑事诈骗范畴进行打击,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求职者仍常面临“刑事立案难、民事诉讼成本高”的困境。
近日,记者就车辆价格虚高、违反调解承诺等核心问题,多次致电并发函联系山东天樾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截至发稿前未获得任何回应。2025年12月底,刘源数次前往天樾物流公司,发现大门一直紧锁。





